眉山亮眼运动近视防控标准

一、正常眼预防近视标准
1、正常视力标准:
① 7-18岁,1.2-1.5;
② 18岁以上,1.0-1.2。
说明: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时,可以戴上眼轴回缩训练镜,巩固正常眼视力,预防视疲劳,预防近视。
2、儿童视力理想标准:
① 3岁,视力0.5-0.6,远视储备250-300度;
② 4-5岁,视力0.7-1.0,远视储备200-250度;
③ 6-7岁,视力1.0-1.2,远视储备175-200度;
④ 8-9岁,视力1.2-1.5,远视储备150-175度;
⑤ 10-11岁,视力1.2-1.5,远视储备100-150度;
⑥ 12岁,视力1.2-1.5,远视储备75-100度。
说明:出现远视储备不足现象的防护措施:戴上眼轴回缩训练镜读写。读写时可以做远点远移动作,裸眼可以适当做亮眼特长训练。
二、已配戴近视眼镜者控制近视加深和减缓近视加深标准:
1、近距离用眼时可以用眼练眼;
2、近距离用眼时可以做远点远移动作。
三、近视眼者做亮眼运动可以把视力训练到正常范围的训练标准
1、未配戴近视眼镜者或刚发现近视的人群,正常视力训练标准:
眼睛特长训练,完成12分钟基础训练。
说明:如果3个月没有能训练正常者,才考虑是否要配戴合适的近视眼镜。完成基础训练才能有希望远离近视烦恼。
2、已配戴近视眼镜的近视人群,正常视力训练标准:
① 眼睛特长训练,完成12分钟基础训练;
② 在学习、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形成一种练眼习惯,学习研究各种练眼方法;
③ 长期近距离用眼时,做远点远移动作;
④ 适当参加户外活动,身体健康,视力健康。
3、辅助视力训练的欠矫眼镜(近视缓降眼镜)标准:
在不需要看远清楚的情况下,或者近距离用眼时,戴小100度(或者200度)左右的近视眼镜。当戴小100度(或者200度)左右近视眼镜看远方清楚时,重新配戴更小的小100度(或者200度)左右近视眼镜,以此类推,直至裸眼看远看近都清楚明亮。
4、欠矫近视眼镜的欠矫视力标准:
大于等于0.3,小于等于0.8。
四、散光防控标准
可控散光,欠矫;
不可控散光,足矫。
五、可以训练到正常视力的近视标准
长期近距离用眼导致的近视;
双眼裸眼视力好于单眼裸眼视力一行或二行。
六、基础训练要求标准
1、戴镜运目运动3分钟,目光转到镜片外,各个方向都能轻松转到;
2、戴镜极目运动3分钟,眼睛产生动感;
3、戴镜远眺3分钟,眼睛产生回缩感;
4、裸眼亮眼远眺3分钟,控制明亮感3分钟;
5、裸眼明亮训练次数累计50-100次/日;
6、做以上基础训练时,睁大眼睛,瞪眼,用眼力努力看。
七、完成基础训练时间标准
1、戴镜基础训练1-10天完成;
2、裸眼明亮远眺基础训练1-3个月完成,可以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的用眼练眼过程中抽空训练,达到完成训练目标。
说明:基础训练没有完成者,练眼进程会减慢,训练到正常视力的时间较长,或者练眼过程起近视保健防控作用,或者练眼过程中还会出现近视加深现象,练眼只起到近视加深的减缓作用等。
八、挑战亮眼运动标准:
1、裸眼视力大于等于0.3,300度以内低度近视,1-3个月把视力训练到1.0-1.5左右;
2、裸眼视力大于等于0.1,小于0.3,300-600度中度近视,6-12个月把视力训练到1.0-1.2左右;
3、裸眼视力大于等于0.05,小于0.1,600度以上高度近视,18-36个月把视力训练到0.8-1.0左右。
说明:适合基础训练完成后的练眼者。
九、训练正常视力后的巩固时间标准
① 7-18岁,1.2-1.5视力,巩固1年以上;
② 18岁以上,1.0-1.2视力,巩固半年以上。